2020年自学考试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考点(2)
【导读】一个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人,是写不出好的法律文书的。法律写作是语言运用的过程。语言是一种工具,是表达思想内容的工具。思想内容的好坏,深刻与肤浅,周密与疏散,都决定了文章的好坏,同时,写的过程也是思维进一步梳理的过程,从而发现不严密的地方,相互促进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,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下
2020年自学考试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考点。
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:
(1)制作的合法性。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,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,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。
(2)形式的程式性。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,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,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,所以也不容忽视。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:①结构固定化;②用语成文化。
(3)内容的法定性。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,具有法定性。
(4)语言的精确性。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——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、集体、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,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。(5)使用的实效性。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,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。
司法文书的作用:
(1)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。
(2)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。
(3)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。
(4)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。